使命
女子隧道内骑车摔伤
2014年7月15日14时40分,隧道摔伤名山区的亮行甘女士骑着电瓶车从名山往市区倾向行驶,途经金鸡关东收费站隧道时,人被因隧道内无灯光照明,隧道摔伤电瓶车爆发侧翻,亮行甘女士摔倒受伤。人被甘女士住院治疗23天,隧道摔伤破费3.1万多元。亮行
同年10月24日,人被甘女士的隧道摔伤伤情经相关部份判断,伤残品级被评定为1个8级、亮行2个10级(赔付比例34%),人被前期医疗费6000元,隧道摔伤前期掏出内牢靠物时期住院及劳动时限为20天。亮行同时,人被需1人照料护士10天。
往年初,甘女士一纸诉讼,将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如下简称:成渝高速成雅分公司)、四川川西投资规画有限责任公司(如下简称:川西投资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抵偿各项损失21万余元。
焦点
隧道照明与事变关连
雨城区法院受理此案并闭庭审理。庭审中,甘女士以为,组成自己摔伤的原因,便是金鸡关东收费站隧道内无灯光照明。
成渝高速成雅分公司以为,甘女士的诉讼恳求缺少事实以及法律凭证。甘女士摔倒受伤与隧道内无灯光照明不因果关连,公司不应担当抵偿责任。
川西投资公司也辩称,甘女士受伤系自己原因所致,与公司无关。
雨城区法院审理查明,金鸡关隧道既是成雅高速又是雨城区到名山区快捷通道的衔接线,产权隶属川西投资公司所有。川西投资公司拜托成渝高速成雅分公司对于隧道妨碍同样艰深经营规画。
讯断
双方各担当一半责任
雨城区法院审理后以为,凭证公路养护技术尺度的相关纪律,金鸡关隧道应配置照明配置装备部署。本案中,成渝高速成雅分公司作为隧道的养护规画者,对于隧道不照明未尽管理之责,对于甘女士在隧道内摔倒受伤应担当响应抵偿责任。
甘女士作为具备残缺夷易近事行动能耐的成年人,在经由隧道时,未尽到谨严行驶的使命,对于事变爆发具备确定差迟,应自行担当部份损失。凭证审理查明的事实,确认甘女士以及成渝高速成雅分公司各担当50%责任。
作为金鸡关隧道的所有人川西投资公司,对于甘女士的伤害服从应与成渝高速成雅分公司担当连带抵偿责任。
雨城区法院作出一审讯决:由成渝高速成雅分公司、川西投资公司连带抵偿甘女士各项损失9.9万余元。
雨城区法院一审宣判后,成渝高速成雅分公司上诉至市中级国夷易近法院,恳求作废一审讯决,改判成渝高速成雅分公司不担当责任。
市中级国夷易近法院审理后以为,坚持隧道内照明配置装备部署个别使命,是隧道呵护、规画者的应尽之责,在不能个别供电的天气下,隧道呵护、规画者理当启动应急供电配置装备部署,保障隧道内照明可能知足根基要求……
日前,市中级国夷易近法院作出了“接管上诉,坚持原判”的终审讯决。
刘建 陈晓蓉 记者 彭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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